近日,农副物流纪委和各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深入交换了学习心得,大家一致认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的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依据、政务处分的措施、政务处分的程序要求,对指导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法规保障。
同时,农副物流纪委就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向各支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要在掌握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做到法纪结合,条款适用准确;二是坚持纪在法前的原则,正确区分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的对象,针对党员干部要做到政纪处分轻重程度与党纪处分相匹配;三是要结合公司问责办法,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确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廉洁勤政。